Wednesday, January 12, 2011

上了一課


Booklet name: Important Changes to Account Holder Information


今天收到一封銀行信。一常以往,不是銀行對帳單(bank statement)便是Visa公司每月準時過經期來臨的月結單。有些不同的是這次的信封比以往厚。心想:「這個月的月結單一定很糟了!」

打開信封後,除了月結單外,還有一本薄薄的小冊子,原來是帳戶處理的條例更改通知書。印象中好像每年都會收到類似的單張,但是十次有十次我都不會多看,因為太多字及文字太小,以給經驗告訴我,大部份條款也不會影響到我的戶口,所以我很少會把這類單張細讀。這本花了不知多少時間編寫、不知多少金錢印刷、一冊十頁的單張,通常會豪無保留地飛身進入了我的垃圾箱。

但今天卻有些不同;我忽然對這單張感興趣。雖然知道自己不會有耐性地把全份單張看完,知道一定會很悶,但突然想到負責編寫這本小冊子的人是多麼可憐的!工作的一部份竟然是要寫出這份又悶又未必有人會看的小冊子。既然銀行請了專人花了這麼多時間去寫這份東西,掉進垃圾箱前不如看看銀行有什麼想通知我? 就算是日行一善吧!

看了不夠兩分鐘,便已發覺不妥! 堂堂一間銀行,竟然可以寫出這些「顧客無法反抗的」條文!中文翻譯如下:

「所有(銀行)發出的通訊,不管是用任何方法(例: 電子、郵寄、言語上不等)及各下實際上有否獲得通知,亦將會視為已經通知了各下。」

換句話說,如果新條例文明列出「所有客戶每月將要支付 $xx.xx 行政費用」,而銀行職員嘗試打電話給我時剛巧我去了旅行而不能接電話的話,這樣也算是「已經通知了各下」了嗎?

看到這裡,感覺有些無奈,也沒有心情繼續閱讀了。嘿~ 早不應該浪費時間,反正看了也不能改變已定下的事實!下次收到通知書時還是直接放入回收箱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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